宁波大红鹰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文章来源: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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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9-13 14:30:47


为了加强学院消防工作建设,提高学院防御火灾能力,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正常和师生生命、学院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防火安全、预防为主”的原则,杜绝火灾事故在校园内发生,减少学院的财产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一)指挥中心:

组长:孙惠敏

成员:李元益 林长兴

任务: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向消防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统一指挥、协调各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灭火及秩序维护组

组长:陈盛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任务:1)实施灭火工作,对人员进行疏散。

2)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坏人趁火打劫、起哄闹事,搞蓄意的破坏活动。

(三)抢救组

组长:董晓静

成员:医务室全体医生

任务:对伤员进行抢救,情况严重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许锁迪

成员:后勤全体人员

任务:1)准备好救护车辆及各种必需器材,保障水、电的供应。

2)保障各组人员的食品供给,为参加灭火及救治的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后勤保障。

(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林长兴

成员:保卫处 办公室

任务:1)调查引起火灾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消防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调查有无瞒报、迟报、漏报、慌报的现象及在灭火、抢救过程中,有无消极怠工、敷衍应付的人员。

      4)与伤者家属进行联系沟通,做好相关事宜。

三、具体实施流程

1、师生员工发现火灾时,应立即通知保卫处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88052110),告知火灾位置、性质及火势,并就近使用消防设施,控制火势;保卫处根据火势大小,确认是否联系“119”火警。

2、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学院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通知各组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现场灭火、救护、疏散等工作。

3、消防车赶到时,由保卫处负责与消防干警联络,此时一切灭火工作听从消防部门指挥,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全力配合。

4、保卫处加强火灾区域的警卫工作,维护好秩序。后勤处要确保消防供电、供水需要,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行动要求

1、教室、宿舍及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证疏散通道畅通,逃生人员应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2、保持镇静,行动果断,及时报警,尽力扑救,听从指挥。

3、如烟笼罩能见度很低,应府地沿墙跟爬行或走其它安全通道,头部应用潮湿的毛巾等包住鼻子、嘴等部位。

4、开门时应先将手放在门上试探一下,如感觉很烫,不得开门。

5、在离开现场时,应将经过的门关闭。

6、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7、各种有关情况要随时跟指挥中心联系和报告人员疏散情况。

 

  宁波大红鹰学院

二0一二二十七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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