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法制安全教育(十月份)

文章来源:
保卫处
文章作者:
dhybwc
发布时间:
2007-03-30 19:43:59


时间:2006年10月

地点:体育馆

参加人员:全体大一新生

讲课人:杨怀宇

组织人: 各院.系.部自行组织

内容:

一、简要介绍一下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及学生自身双方的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新生入学安全须知

为了保证新生入校后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请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牢记校园内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88052110

2、入校后立即办理报到手续,生活费尽量存入银行,随身携带现金最好不超过100元。

3、个人所带现金、存拆、卡等各种物品妥善保管,及时更改银行卡密码,锁好自己的抽屉、柜子,钥匙尽量随身携带。凡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学校不负责赔偿。

4、提高警惕,谨防上当。新生报到期间,除一次性收取费用外,凡有人自称“学生干部”或某产品代理人,以学院的名义收取各种费用的,均属诈骗行为,请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卫处。

5、在报到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物品遗失,请尽快与广播站联系。电话:13957427629,及时为您发布寻物启事。

6、午休或夜间就寝时必须把门关好,熄灯后不准窜宿舍和随意走动。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携带管制刀具和黄色、反动书刊。

8、校内禁止吸烟、燃烧纸张、杂物和使用明火,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乱拉电线、乱接电器和使用蜡烛等,防止发生火灾。

9、严禁私自动用灭火器、消防栓,对损坏消防设施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10、要互相关心帮助,严禁吵、骂、打架现象及不法行为的发生。

三、宿舍什么时间易被盗

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期间易被盗;节假日前后易被盗;就寝时不关门窗,尤其是早晚易被盗;学生参加晚自修、大型活动、军训有野外活动寝室内长期无人时易被盗。

四、怎样避免遭抢劫

1、尽量避免深夜滞留在外;

2、不要独立外出,注意结伴而行;

3、不要独自在偏远、阴暗的林间小道、山路上行走,不到行人稀少偏僻的地方;

4、不要向外人炫耀自己携带的贵重物品,单独外出不轻易带过多的现金。

五、如何避免打架

1、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防止江湖义气等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校园;

2、因食堂打饭、图书馆占座、球场运动等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争执时,要冷静克制,学会容忍,“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能冲动,拳脚相加;

3、同学打架时,现场同学不要袖手旁观,更不能火上加油。持相同观点者,或遇有老乡受欺侮时,不要推波助澜,避免出现打群架现象;④聚会喝酒时,要控制酒量,以防酒后滋事,造成不良后果。

六、遇到别人打架怎么办

1、不围观、不起哄、不介入。如果你想劝解,应当先问明情况,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做双方的工作。若劝解无效,应迅速向辅导员或保卫部门报告,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

2、惩恶扬善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美德,当学校有目击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和证据,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肇事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七、打架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有五个条件:

1、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中;

3、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才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按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打架一般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因此,打架双方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向老师或公安、保卫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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