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学校就业管理、校友管理、教育基金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并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对各二级学院就业辅导员的培训,对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3.毕业生的生源信息统计上报,积极做好毕业生资源的对外宣传工作。
4.维护和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及时向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
5.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建设,就业公众号的运营管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发布以及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6.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并报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7.编写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8.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竞赛和活动,重点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9.开展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毕业生离校就业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
10.《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协议书》、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1.学生就业创业日常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12.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入园项目的审核、管理考核、资源对接等服务工作,完善园区各项制度。
13.高新区创业苗圃、望春创业基地的管理考核、资源对接、项目申报,活动开展等工作。
14.建立各地校友联络网络,服务校友,管理校友数据库、校友网、校友会微信和微博,编辑校友刊物。
15.举办各类校友返校庆典(庆祝)活动。
16.健全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机制,拓展筹资渠道,策划、联络各类捐赠项目,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及捐赠纪念品的制作与颁发。
17.负责教育发展基金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8.根据章程规定并按照理事会决议做好教育发展基金运作管理的相关事务。
19.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民政厅、教育局等部门的年度检查和会计事务所的审计。
20.相关就业、创业、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2020年6月